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一、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

本文标题: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在当今社会,留学已经成为了大家深造的首选方式。无论是本科生、硕博研究生,甚至是中小学生,都想尽早地接收西方发达国家的留学教育,其中很多同学十分关注“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相关的问题,为此环俄小编整理了《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欢迎您阅读!若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的在线顾问,我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1对1答疑!

一、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二、高中转学要什么手续 学籍要怎么转?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
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
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6、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扩展资料

高中(Senior high school),是高级中学的简称,我国中学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其中高中属于高级中等教育的范畴。高级中学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等的教育机构,上承初中,下启大学,一般为三年制。中国的高中教育指初中以后的高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级技工学校等,均属于高级中等教育的范畴。

高中百度百科

现在学籍都是全国联网,转学后只要接收学校网上发起转学申请,原学校点击同意就可以了。问题的关键是不少学校不愿意接收插班生和非施教区内学生,就算接收了,也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所以当务之急你需要和他们校长协商,让他们学校同意接收你,其他都好办。希望帮到你,望采纳。
高中转学的办理要求:

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内进行。考虑到各校教学进度安排的差异,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时按同级互转的原则,既省级示范对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对市级示范,一般中学对一般中学,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接收不同级学校转来的学生。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转入学校要在班额有空缺的情况下才能接收。如要求转入同级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应转到一般中学。同一城区不转学。

申请材料:

符合以上规定的,持转学证、学籍表、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手续,由转入学校签字盖章,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转学籍的相关手续:

获得转入学校肯定答复后,先去学籍所在学校开转学联系单,转入学校盖公章认可后,凭这张单子去原学籍学校具体办理手续,主要是下列手续材料
1、结算书簿代办费
2、健康卡
3、接种卡
4、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原件是留在原学校存档的,复印件上盖转出学校的教导处章就可以了,盖公章也可以,).
除了转学手续还能是什么手续的 详细的跟学校了解

三、高中生转学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予转学:

(一)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出国证明、工作证明、军人证、部队证明等);

(四)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限同一个省辖市范围内,且须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并应补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的缺修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属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的转学行为;

(二)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转入地无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三)本省低星级学校向本省高星级学校转学(转入地无对应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四)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

(五)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向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该招生区域无二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除外);

(六)在休学期间的。

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扩展资料: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辖市转学,需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学生转学应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如确有困难的,也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转学生,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转学生。

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在籍学生的转学手续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开始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除父母工作变动、举家迁移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一般是因为学校制度或者师资不行,家长会考虑给孩子转学,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受更好的教育,也有那种学生在学校犯错了,学校拒收这个学生,不得已转学的。
以河南省为例:
按照规定,学生在高中一年级上学期、高中三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各类转出、转入手续;居住证、暂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跨地市转出、转入手续。 高中阶段可以办理的各类学籍项目有:跨省转出、跨省转入、跨地市转出、跨地市转入、跨县区转出、跨县区转入、休学、复学手续。

其中办理跨省、跨地市、跨县区转学转出的高中生须有我市高中正式学籍和转入地市户口簿原件。办理时先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之后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为其开具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学生到转入学校办理网上接收手续后持转学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出学校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公章。
跨省、跨地市、跨县区转学转入手续的办理同转出流程基本相同,学生家长需要到转入、转出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将有关证明送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 另外,因病提出休学申请的高中生须有我市高中正式学籍和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办理时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后经学校同意,由学籍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休学,并在其休学申请(或休学证明)上加盖学籍专用公章,学生或学生家长持休学申请(或休学证明)及诊断证明到市教育局卫生保健站进行医学鉴定,最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凡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学籍将调整到低一年级。
学生因病治愈后可提出复学申请。学生个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后,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复学,并在其复学申请(或休学证明)上加盖学籍专用公章,之后学生或学生家长持复学申请(或休学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
转学是有明文确定的,要按规定流程进行的,否则就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负责审核是否符合转学的条件(理由),如果符合条件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学生凭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去办理确认(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同意章),高中转学还要经区教育局复审核同意才能转入。然后学生持加盖同意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学校会出具转学证明。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四、高中怎么转学籍

转学,学籍应该退还的、学籍是跟着你人走的,那么。会考就不用去原来的学校考了



一、 办理转学手续须带齐如下材料:



1、 户口簿。



2、 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 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三、 办理转学手续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四、 办理地点: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借读

1、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该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2、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3、借读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批准后可在该校参加毕业考试。

4、学生要求返回户口所在地考学时,学校及时给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休学与复学

1、在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长根据医院诊断书在学生本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办理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到半年或未满一年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家长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报到上级部门具体办理,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4、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装入学生档案,并由校医在学生档案上填写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对转学规定如下: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扩展资料:

学生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1)高中可以从县里转到城里的。

(2)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本省内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需提交的审核资料及其他操作细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及当地实际制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三级管理(市级、省级直管的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市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跨省转学审核由省教育厅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3)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扩展资料:

高中转学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2)重点高中一般不接收转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同级重点高中的转学生,便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

(3)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转学,学籍应该退还的、学籍是跟着你人走的,那么。会考就不用去原来的学校考了

一、 办理转学手续须带齐如下材料:

1、 户口簿。

2、 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 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三、 办理转学手续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四、 办理地点: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一个高中生,转学需要那么高的钱吗?

五、高中跨省转学

你好: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7、办理休学、复学手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文机关、文号、发文日期:《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教基[1999]98号)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锡教基[2000]13号)

结语:亲爱的准留学生们,以上便是环俄小编为您整理的《都昌县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一文,感谢您的阅读。若您仍然没有找到所需要的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在线顾问获取最专业、最准确的一对一答疑咨询,不仅可以为您节省宝贵的时间,也能有效避免因遗漏信息而与心仪的高校失之交臂,环俄留学祝您留学事宜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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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歆

环俄留学首席顾问、高级培训讲师、顾问部总监


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学学士、社会心理学硕士,2011年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优秀毕业生,2017年入围出国留学中介行业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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